一、宁波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来访、来电。
2. 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向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转办或交办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3. 组织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协调联席会议相关工作,负责重大信访事项的督查工作。
4. 承办应由市政府为复查、复核主体的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并做好检查、协调和调研督导工作;
5. 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指导、协调和推进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6.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信访宣传,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信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局本级、局属宁波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预算。
二、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信访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7年收支总预算2956.1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二)关于信访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信访局2017年收入预算2956.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56.15万元,占100%;
(三)关于信访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访局2017年支出预算2956.1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98.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16.4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194.6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0.46万元,项目支出1591万元。
(四)关于信访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信访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956.15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56.15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98.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16.45万元。
(五)关于信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信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56.15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778.83万元,主要是新增了一家下属事业单位,预算拨款105.78万元、新增了综合运管经费243万元、追加了市长电话服务外包经费78万元及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698.99万元,占91.3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0.71万元,占4.76%;住房保障支出 116.45万元,占3.9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054.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支出 13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 53.4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 2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运管经费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4.79万元,主要用于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其他支出。
(6)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97.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38.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14.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 1.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六)关于信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信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65.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94.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70.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信访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信访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信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信访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8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28.2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21.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33.33%。主要用于接待各类公务活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 预算15万元,其中局用车经费为4.5万元,北京接访处用车经费1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37.5%,主要用于单位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车改后减少了2辆公务用车的运行。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信访局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70.46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信访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17.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信访局所属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应急及调研用车1辆。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信访局0个项目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照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