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宁波市政府相关规定,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掌握的政府信息,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宁波市交通运输局依照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南,并每年更新一次。
一、信息分类
(一)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法定公开和补充公开两大部分,分三级设置。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所列内容仅限于主动公开部分。
(二)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法定公开信息内容包括机构概况、法规公文、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7个一级类别16个二级类别;补充公开信息内容包括地区(行业)介绍1个一级类别。
二、编排体系
(一)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对主动公开信息按“索引号、信息名称、生成日期、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责任单位、责任处室”的规范进行整理发布。
(二)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按市政府规范,对主动公开信息建立信息索引。信息索引号由“地区编号-部门编号-信息类编号-信息生成日期-信息顺序编号”五组代码构成,每组代码之间用符号“-”间隔。
三、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1)公开范围
市交通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附件一)。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市交通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宁波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站(http://gtog.ningbo.gov.cn)、宁波市档案馆、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查阅,也可以到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查阅。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市交通局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1.申请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宁波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申请获取须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根据国际法规定的原则,按照对等原则处理。
2.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在宁波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通过网络提交;也可直接访问我局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jtw.ningbo.gov.cn/)。
(2)当场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或宁波市档案馆、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市政府设立的查阅地点,当场填写《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提交申请。
(3)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到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或市政府设立的查阅点领取《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在宁波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后打印。填写完成后,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寄发到宁波市交通运输局。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以方式(1)或(3)提出申请时,宁波市交通运输局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接受核实。
3.申请办理
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有效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4.提交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宁波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低收入者证明(申请减免费用者提供);
(4)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宁波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收费情况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本机关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6.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宁波市监察局或上级政府行政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四、工作机构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为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及市级交通系统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组织协调机构,有关信息如下: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7号
附近公交/地铁
公交:江澄北路民安东路口(521路空调)
国展中心(会展中心南大门)(21路)
国际金融中心(512路)
地铁:
邮政编码:315042;
工作时间:上午:9时至11时4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夏季),14时至17时30分(冬季);
联系电话:0574-89189099;
传 真:0574-89382525;
电子邮箱: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港口管理局)网站“网上咨询”信箱(http://jtw.ningbo.gov.cn/)。
说 明: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只接受咨询,不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附件:
1、 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 宁波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